韩国驻沈阳领事馆签证查询网站为广大用户提供签证业务查询、公证业务查询、领馆活动、领馆联系方法、韩与东北三省关系、韩国一般学校、贸易与投资、旅游热点等内容。大韩民国驻沈阳总领事馆业务管辖范围是中国的东北三省,即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。一直以来,东北三省同韩国保持着密不可分的关系,也是同韩国有着深远渊源的地区。因此,相较于中国其他地区,东北三省给韩国人带来更为强烈的亲切感。沈阳领事馆将会基于至今积累的经验,进一步促进韩国与东北三省的交流,为使在这里生活的同胞们能够充满自豪地实现进一步发展,竭尽全力地给予支持。
韩国驻沈阳领事馆签证申请及发给步骤:
■ 申请签证地区
申请签证基本在户口所在使领馆进行,户口所在地不在使领馆管辖地区的情况需要提供暂住证(如无法提供暂住证,且有合理理由的情况,可以用事由书代替)。但,以下情况例外。
▷ 商务签证的申请是在公司所在地的使领馆进行
▷ 交换学生签证(D-2)的申请是在学校所在地的使领馆进行
▷ 访问就业签证(H-2)的申请是在韩国法务部网站(www.hikorea.go.kr)预约后,在指定的使领馆进行
▷ 法务部签证(签证发给确认书号码)可以在中国所有使领馆进行签证申请。
▷ 对其他法人代表及职员的在外同胞签证(F4)等需要确认所属单位的签证要在单位所在使领馆签证申请。
※ 驻沈阳总领事馆管辖地区:东北三省(辽宁省,吉林省,黑龙江省)
■ 签证申请方法
▷ 持有因公护照的人员签证申请办法 - 通过申请人所在地区外事办公室申请
▷ 持有因私护照的人员签证申请办法 - 个人申请或通过代办机构申请。
※ 可以个人申请的签证种类: 结婚移民,国民的配偶及子女(C3),死亡及病看护,发务部签证,加急签证.
※ 签证代办机构请在[指定代办签证的单位名单]中确认
▷ 申请签证时没有准备所有申请材料的情况,可以先接收材料后再进行材料补充,但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提交补充材料,签证申请可被拒绝。
▷ 接受后的进行过程(发给与否、拒签理由等),可以在本馆主页【签证预约室-签证审查结果查询】确认。
▷ 法务部所属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发给的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,获得原件时提交原件,获得签证发给认证书号码时,将其号码填写在签证申请表进行签证申请。
■ 签证交付方法
▷ 申请签证时可以选择来领馆领取签证或者通过快递领取签证。如果选择快递方式,在申请签证时可以通过窗口职员申请。
※ 负责本馆快递业务的是中国规模的EMS公司,邮件发送后可以通过EMS的网站(www.ems.com.cn)、短信(10665185)、客服中心(11185)查询。
联系方法: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13纬路37号
总机:+86-24-2385-3388
紧急事件事故举报手机号 : +86-138-0400-6338
(平时12:00~13:30,18:00~第二天09:00开通,休息日24小时开通)
签证咨询专用电话:+86-24-2385-7733
传真:+86-24-2385-5170(综合业务), 6549(签证业务), +86-24-2325-7401(事件事故业务)
E-Mail:shenyang@mofa.go.kr (一般业务咨询)
乘车路线:
沈阳站:乘坐263路/207路,十三纬路站下车
沈阳北站:乘坐265路,领事馆站下车